首先需确认用工关系与事故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若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且撞车时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则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需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此时即便个人没钱赔偿,赔偿责任也应由老板或其所属单位承担,受害人应向老板或单位主张赔偿,个人无需直接支付赔偿款。
若与老板属于劳务关系,撞车时提供劳务导致他人损害,根据法律规定,接受劳务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老板赔偿后可向个人追偿。
此时若个人没钱赔偿,需与老板协商追偿金额与支付方式,可提出分期支付、以劳动报酬抵扣等方案,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由法院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判定合理的支付计划。
若事故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且确实没钱赔偿,需主动与受害人及老板沟通,可与受害人协商分期赔偿协议,明确每期支付金额与期限。
若受害人提起诉讼,需在诉讼中向法院说明经济状况,请求法院根据实际能力调整赔偿方案,如分期支付或减免部分超出能力范围的赔偿,避免被强制执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首先需明确车辆损坏的核心原因,若车坏源于车辆自身原因导致车辆在正常行驶中损坏,此时属于非个人过错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维修责任与费用应由老板或车辆所属单位承担,个人无需负责。
若车辆损坏是因个人操作不当、违规驾驶导致,需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此时个人存在明显过错,老板有权要求承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具体承担比例需结合过错严重程度、维修金额及双方协商结果确定。
若存在故意损坏车辆的情形,则需承担全部维修责任,甚至可能因故意毁坏财物面临法律追责,老板可要求全额赔偿维修费用,同时根据用工关系性质解除劳动关系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此类情形下个人需承担的责任具有强制性,无协商减免的合理空间。
首先需判断与老板的用工关系及受伤是否属于工作范畴,这是确定赔偿方式的前提。
若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时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则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受伤后可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不得因未参保拒绝赔偿,受伤者可通过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若与老板属于劳务关系,受伤时因提供劳务导致损害,根据《民法典》,需按双方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若受伤是因劳务过程中的正常风险或老板存在过错,老板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若受伤是因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老板仅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受伤原因、双方过错证据综合判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确定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