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酒驾的核心要件是“驾驶人饮酒后操控机动车”。
这一界定隐含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存在传统意义上的“驾驶人”,二是驾驶人实际参与了车辆操控。
在自动驾驶场景中,法律对“驾驶”的认定需结合技术分级与驾驶责任划分。
依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当前允许上路的自动驾驶功能多处于L2级及以下,属于“辅助驾驶”范畴。
此类系统仅提供部分驾驶任务支持,如自适应巡航、车道保持等,但驾驶员仍需全程监控路况并随时接管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包括双手脱离方向盘、未保持注意力集中等。
驾驶员饮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即使未直接操控方向盘,仍因未履行驾驶主体责任、存在接管车辆的可能性,而被认定为“实际驾驶人”。
此时,若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即构成酒驾或醉驾。
完全自动驾驶(L4-L5级)则另当别论。
此类系统可独立完成全部驾驶任务,无需人类干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逻辑,若车辆处于完全自动驾驶模式且无驾驶员参与,则不存在“驾驶人”概念,饮酒行为不构成酒驾。
当前技术条件下,完全自动驾驶尚未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法律暂未明确其责任归属,实践中仍以“驾驶人存在接管义务”为原则。
我国对酒驾的认定采用“血液酒精含量”这一客观指标,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双重标准:
1、行政处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2、刑事处罚标准: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且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则以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最高可判死刑。
酒驾行政处罚记录的保留期限因记录性质而异,体现法律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持续监督:
1、一般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定,酒驾的行政处罚信息通常在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中保留2年。
此期间,该记录可作为驾驶证审验、增驾、车辆过户等业务的审查依据,影响驾驶员的资质与权益。
2、刑事犯罪记录:
酒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相关刑事犯罪记录将长期留存,甚至终身保留。
此类记录不仅影响驾驶员的职业生涯,还可能波及子女政审、公务员招录等社会活动,形成对违法行为的终身警示。
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并未改变法律对“驾驶”的本质要求——无论技术如何迭代,驾驶人的安全责任始终是交通法律的核心。饮酒后使用辅助驾驶功能,因驾驶人仍需履行接管义务,仍可能构成酒驾;而酒驾的法定标准与处罚记录保留期限,则通过量化指标与长期约束,构建起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密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