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法律对信息处理的合法性设定了严格前提。
合法收集的情形包括:
(一)取得个人明确同意;
(二)为订立或履行合同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所必需。
违法收集的情形则涵盖:
(一)未经同意收集信息:未通过显著方式告知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即擅自收集;
(二)超范围收集:收集的信息超出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必要范围;
(三)强制收集:以拒绝提供产品或服务为条件,迫使个人同意信息处理;
(四)处理敏感信息未获单独同意:如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敏感信息,未取得个人单独书面同意。
若违反上述规定,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即构成违法,需承担不同层级的法律责任。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收集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未经个人同意或超出必要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
合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形包括:取得个人同意、为订立或履行合同所必需、为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所必需等。
若收集行为未经个人同意,或超出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则构成违法,需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当个人信息被泄露时,公民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1. 投诉举报
向互联网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例如,可登录“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提交线索,或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电话反映骚扰电话、短信问题。
2. 行政申诉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向国家网信部门或地方网信办提出申诉,要求对违法处理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改正。
3. 民事诉讼
若泄露行为造成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可依据《民法典》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在审理中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方式及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4. 刑事控告
若泄露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据《刑事诉讼法》立案侦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