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是否构成违建,需结合土地用途与审批手续综合判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养殖场位于基本农田或禁养区,则属于违法建筑;若位于一般农用地,需进一步审查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需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经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时,会重点考量行政机关是否对建筑是否履行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进行调查核实,而非仅以未取得规划许可为由认定违建。
违建大棚拆除赔偿需区分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两种情形。
大棚系合法建设,因公共利益被拆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如大棚)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其实际价值评估确定。
大棚属违法建筑,原则上不予赔偿。
但实践中,若行政机关拆除程序违法(如未履行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未公告、未催告等法定程序),导致被拆除人合法权益受损,被拆除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主张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屋内物品损失、房屋材料损失等直接损失,计算方式以受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违建房屋强拆索赔的核心在于行政机关拆除程序的合法性。
强拆程序合法(如已履行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违建房屋本身不予赔偿。
但若强拆程序违法,被拆除人可主张赔偿直接损失,包括屋内物品损失、房屋材料损失等。
此外,若被拆除人能证明因违建被错误认定且强拆致经营受影响,合理间接损失(如停产停业损失)也可能获赔。
索赔途径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拆除人可在收到强拆决定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