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坐牢,通常是因为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债务人因该罪坐牢后,其民事债务并不会因刑事处罚而消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在债务纠纷中,坐牢是对债务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这一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而还钱是其基于民事借贷关系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二者相互独立。
所以,即便债务人坐牢,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其偿还欠款。
债务人出狱后仍不还款,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债务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坐牢出来后,不会因同一笔债务再次坐牢。
因为坐牢是对债务人之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该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但如果债务人出狱后,又出现了新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那么就可能再次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面临再次坐牢的风险。
债务人在债务纠纷中存在诈骗等其他犯罪行为,即便之前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坐过牢,也会因诈骗罪等新的犯罪行为,按照相应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再次面临坐牢的可能。
欠钱不还坐牢以后,债权人仍然可以继续起诉。因为坐牢并不影响债权人的民事诉讼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民事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使债务人正在服刑,债权人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若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未超过一年,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向债务人送达诉讼文书。
即便债务人在服刑,法院也会通过监狱部门转交等方式确保其收到诉讼材料,并安排合适的庭审方式,如到债务人服刑场所开庭审理,保障债务人的诉讼权利。
债权人胜诉,可凭借生效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