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一棵红豆杉极有可能构成犯罪并被判刑,因其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严格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明确将红豆杉属所有种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论野生还是人工培育(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的人工培育品种除外),其保护等级均为最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也明确,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使仅采挖一棵红豆杉,只要未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就属于非法采伐行为,已满足刑事立案标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量刑会结合植物的树龄、生长状况等情节综合判定。
挖一棵马樱花是否会判刑,需根据马樱花的具体种类、生长环境及是否经审批等因素综合判定,核心在于其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马樱花学名尾叶杜鹃,在部分地区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杜鹃花属的兴安杜鹃、大别山杜鹃等少数种类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而常见的作为观赏植物的马樱花品种多数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
采挖的马樱花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非法采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使仅挖一棵也可能构成犯罪。
采挖的是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普通马樱花,需区分其生长地点:
1.生长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或属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地方规定,未经批准采挖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为人工种植的马樱花,在取得所有权人同意后采挖则不违法。
需特别注意,即使非国家重点保护品种,非法采挖也可能因破坏生态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
挖一棵映山红是否犯法,需结合映山红的种类、生长属性及采挖程序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映山红学名杜鹃花,多数常见品种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但部分特定种类如兴安杜鹃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采挖的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映山红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未经批准的采挖行为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采挖的是普通映山红,需重点关注其生长环境:
1.生长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区或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法定保护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采伐许可证,采挖行为属于违法,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2.映山红为个人合法种植的观赏植株,在不破坏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所有者可自行处置,不构成违法。
此外,部分地方将常见映山红列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此类情况下采挖需遵守地方规定,未经批准同样违法。需明确,野生植物保护遵循属地管理和名录保护双重原则,采挖前需确认品种及生长区域的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