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间谍行为后,公民可通过三大官方渠道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与现场举报。全国统一举报热线12339由国家安全部设立,覆盖全国所有地区,无论身处城市还是偏远乡村,拨打该号码均可直接接通属地国家安全机关。
该热线24小时运行,适用于紧急情况,如发现有人在军事禁区附近偷拍、携带可疑设备接近涉密单位,或遭遇境外机构策反时,可立即拨打。
网络举报平台为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http://www.12339.gov.cn),支持实名或匿名举报,需填写事件描述、时间地点、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录音等。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编码,举报人可凭此查询处理进度。
此外,关注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举报受理即可完成举报,该方式可直接上传手机拍摄的现场照片或聊天记录截图,操作便捷。
若掌握重大涉密文件、发现长期潜伏的间谍网络,或担心线上渠道泄露信息,可前往国家安全机关当面提交材料,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建议提前电话联系确认接待时间。
举报奖励的认定需满足三方面条件:举报事项需有明确对象或具体线索,且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虽有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更为具体详实;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实际作用。
奖励标准根据贡献程度分为四级: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给予1万元以下奖励;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1万元至3万元奖励;对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3万元至10万元奖励;对防范、制止特别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10万元以上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奖励程序启动于举报查证属实且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作出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认定奖励等级并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举报人需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奖励,可本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委托时需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国家安全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身份信息。
若举报人或其近亲属因举报行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可向国家安全机关申请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如提供贴身保护、安排临时住所等。
需注意的是,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奖金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可能面临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