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律师收费无全国统一标准,主要遵循市场调节与政府指导价结合原则。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适用于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市场调节价则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需综合考虑案件复杂程度、标的额大小、律师经验及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
具体而言,再审律师收费常见三种模式:
一、按比例收费
适用于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律师按再审请求标的额的3%-15%收取费用。例如,标的额为100万元的案件,律师费可能在3万元至15万元之间。
二、固定收费
针对无财产争议或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律师根据工作量一次性收取固定费用,通常为6000元至10万元不等。若案件需异地办案,交通、住宿等费用可能由委托人另行承担。
三、分阶段收费
部分律师将再审程序拆分为立案、审理、执行等阶段,按阶段收取费用。例如,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律师费可能按一审标准的二倍收取;若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则按一审或二审费用的二分之一收取。
此外,律师经验与知名度对收费影响显著。资深律师因专业能力与市场认可度较高,收费可能高于普通律师。例如,北京地区资深律师代理复杂再审案件的费用可能达数十万元,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同类案件费用可能仅数万元。
再审案件诉讼费的缴纳遵循“原则不缴、例外需缴”的规则,具体情形由《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界定。
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一般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形: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且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未提出上诉,裁判生效后又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
对于需要缴纳诉讼费的再审案件,第十九条规定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与原审案件一致,财产案件按标的额分段累计计算,非财产案件按件收取。
费用缴纳方式上,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此外,检察机关抗诉启动的再审案件免交诉讼费,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