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追债起诉需遵循法定程序,核心步骤包括确定管辖法院、撰写起诉状、提交证据材料、参与庭审、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四项条件。
具体流程如下:
1、管辖法院确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涉及借款合同,出借人所在地(即合同履行地)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若涉及买卖合同,则需根据交货地或合同约定确定管辖。
2、起诉状撰写:
需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
诉讼请求应明确债务金额(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及方式,并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第六百七十六条(逾期利息)等条款列明计算依据。
3、证据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书证(借条、转账记录、合同)、视听资料(录音、聊天记录)、电子数据(邮件、短信)等。
需提交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债务履行情况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债务人未履行的证据(如催款记录)。
4、立案与缴费:
法院对起诉状及证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原告需在收到缴费通知后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视为撤回起诉。
5、庭审与判决:
法院组织质证、辩论后,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判决。
被告未履行判决,原告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追债需根据债务人履约能力、债务性质及双方关系选择策略,核心原则是合法、高效、低成本。
1、协商解决:
适用于债务人仍有履约意愿但暂时困难的情形。
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减免部分利息。
协商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
2、调解解决:
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或法院调解程序解决纠纷。
调解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可节省诉讼时间与成本。
3、诉讼解决:
适用于债务人拒不履行或协商、调解无果的情形。
诉讼是追债的最终保障手段,但需注意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4、申请支付令:
适用于债务关系明确、无争议且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形。
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未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收费需遵循《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案件复杂程度、标的金额及律师工作量确定。
追债案件律师收费通常包括常规收费、风险代理收费两种模式。
1、常规收费:按标的金额比例分段累计,如10万元以下部分收5%-6%,10万至100万元部分收4%-5%,需在委托时一次性支付。
2、风险代理收费:律师在收回债务后按比例收费(通常10%-30%),未收回则不收费或收基础费用,但婚姻继承、工伤赔偿等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其他费用(如差旅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应要求律师出具正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