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毁他人财物时,若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或存在三次以上毁坏、纠集多人公然毁坏等情节,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此类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损失达五万元以上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砸毁财物价值未达刑事标准,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该条款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砸毁行为针对特定财物(如燃气管道、交通工具)或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更严重罪名。
砸毁公私财物时,若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或存在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等情节,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此类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损失达五万元以上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砸东西行为针对特定财物或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其他罪名。
如砸毁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可能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最高可处死刑;在公共场所砸毁财物并引发秩序混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砸毁财物价值较小或情节轻微,则可能属于行政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砸毁财物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