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启动、受理立案、财产查控、执行措施实施、财产处置、案款分配与结案七个阶段,具体如下:
1.申请启动:权利人需在法定期限内(民事案件一般为两年)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等材料。
若法律文书涉及赡养费、抚养费等特殊内容,或为刑事财产刑,可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
2.受理立案: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完成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向申请人发出《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
3.财产查控:法院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一键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财产信息。
必要时,可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进行线下调查,或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4.执行措施实施: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扣划、提取等控制性措施。
对于拒不履行且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追究拒执罪。
5.财产处置:对于需要变现的财产,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并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至多举行三次,流拍后可酌情降低保留价或进行变卖。若申请执行人同意,也可将财产作价抵债。
6.案款分配与结案:执行到位的款项将按照优先债权优先、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的原则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程序在以下情况下终结: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和解、不予执行等。
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