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造谣明确构成违法,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红的公众影响力不能成为规避法律约束的借口,相关违法性认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
从法律层级来看,网红造谣的违法性可分为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三个层面。
民事违法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网红编造虚假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即构成民事违法。
行政违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层面,造谣行为情节严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罪名构成要件,将构成刑事违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可见,网红造谣无论情节轻重,只要实施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并侵害相应法益的行为,就必然具备违法性,不存在法不责众或流量免责的情形。
网红造谣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其违法属性不因行为主体的网红身份而改变,法律对造谣行为的认定遵循统一标准,与行为人是否为网红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违法行为,网红实施此类行为,与普通公民一样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五款进一步明确,非法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同样需接受处罚,这为规制网红通过网络平台造谣提供了更精准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逻辑来看,网红造谣的违法性认定核心在于行为本身,即是否存在捏造虚假事实+传播扩散的行为,以及是否造成扰乱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危害后果。
只要满足上述要件,无论造谣者是否为网红,均会被认定为违法,且网红因拥有更广的传播渠道和更强的影响力,其造谣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更严重,对应的违法责任也可能更重。
网红造谣必然会被依法追究责任,法律的严肃性决定了违法必究,责任追究的类型与程度需结合造谣行为的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综合判定。
民事责任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网红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还需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行政责任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二条,对扰乱公共秩序或诽谤他人的造谣网红,可处以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层面,网红编造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将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谣行为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相关部门还可责令造谣网红删除谣言信息,要求平台关停其违法违规账号,形成全方位的责任追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