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6年修订版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分为三个层级: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前述处罚外,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醉酒驾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身禁驾。
2026年司法解释明确了"醉酒"标准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年修正)》规定,对于因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血液酒精含量异常升高的情况,可结合医学鉴定予以特殊考量。
在刑事处罚方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七)》对醉驾量刑标准作出细化:血液酒精含量80-160mg/100ml的,基准刑为1个月拘役;160-240mg/100ml的,基准刑为2个月拘役;超过240mg/100ml或具有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3-6个月拘役。
对于存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等八种加重情形的,从重处罚。
2026年新规还建立了"醉驾案件快速处理机制",通过简化取证程序提高执法效率,但明确规定不得因程序简化而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
针对"醉驾禁驾五年能否改为两年"的问题,《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了特殊减免程序:被处以五年禁驾的驾驶人,如果满足"禁驾期满三年"、"三年内无其他交通违法记录"、"完成规定学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试"四项基本条件,可以申请提前解除禁驾限制。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通安全教育证明、无交通违法记录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存在禁驾疾病的身体条件证明。
2026年新设立的"交通安全信用积分制度"将作为重要参考,申请人需达到当地规定的信用积分标准。
申请程序分为四个步骤:首先向原处罚决定机关(一般为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其次由公安交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需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考试;最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原处罚机关作出准予提前恢复驾驶资格的决定。
2026年《公安机关办理禁驾期限缩短案件程序规定》特别强调,对于涉及人员伤亡事故的醉驾案件、曾因酒驾被处罚过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从重情节的案件,原则上不得批准提前解除禁驾。
申请人如对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提前解除禁驾后,驾驶人将进入为期两年的重点监管期,在此期间再次发生酒驾行为的,将永久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