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条款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以列举式立法模式,将宣扬美化侵略战争行为细化为五类具体情形,并设定拘留+罚款的复合处罚机制:
1.扰乱国家重要活动秩序
在国家举行庆祝、纪念、缅怀、公祭等活动的场所及周边区域,故意从事与活动主题相悖的行为且不听劝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破坏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氛围的活动(如喧哗、商业表演)或侵占、破坏、污损设施(如涂鸦、刻字、张贴小广告)且不听劝阻的,依前款规定处罚。此类行为直接侵害英雄烈士的尊严,需通过法律强制力予以遏制。
3.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
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此条款与《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形成衔接,构建起对英雄烈士权益的立体保护网。
4.制作传播美化侵略内容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或制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的言论、图片、音视频等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依前款规定处罚。此类行为多借助网络平台扩散,新规明确其违法性,为执法部门打击软性历史虚无主义提供法律依据。
5.强制穿戴宣扬侵略服饰
在公共场所或强制他人穿着、佩戴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的服饰、标志且不听劝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前款规定处罚。此条款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军国主义服饰炫耀现象,通过限制行为自由强化社会道德约束。
二、立法背景
新规的出台,是对近年来宣扬美化侵略战争行为频发的直接回应。实践中,个别人员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传播、在网络空间发表美化侵略言论等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更在青少年群体中造成认知混乱。
新规通过法律条文将此类行为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实现了三个突破:
1.行为定性精准化:明确区分侮辱健在英雄模范与侵害已故英雄烈士的法律责任,避免适用条款混淆。
2.处罚标准统一化:全国范围内执行相同处罚尺度,消除地域执法差异。
3.执法依据明确化:为公安机关打击网络空间、公共场所的违法言行提供直接依据,破解取证难、定性难困境。
三、社会影响
新规的实施,将在三个层面产生深远影响:
1.法律震慑层面:通过明确处罚条款,形成不敢违的法治氛围。
2.文化引导层面:法律与教育协同发力,推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历史的共识。学校、社区可通过案例解读新规,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3.国际形象层面:以法律形式捍卫历史真相,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维护二战胜利成果的坚定立场,抵制任何歪曲历史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