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身故后,资金处理遵循“个人账户可继承、统筹账户不退还”的核心原则。参保人去世时,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全额继承。
这一规则适用于缴费期间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也适用于领取养老金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参保人。
若个人账户余额已发放完毕,则不再退还剩余部分,因基础养老金来自统筹账户,属于社会共济资金,不纳入继承范围。
除个人账户继承外,部分地区还提供丧葬补助金作为额外保障。丧葬补助金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与当地基础养老金挂钩,例如按6-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发放,或设定固定金额。
家属需在参保人去世后及时申报,并提交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经社保机构审核后,个人账户余额与丧葬补助金将一次性发放至继承人账户。
需注意的是,若参保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个人账户余额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因此,参保人应提前规划继承事宜,确保权益清晰传递。
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可领取的资金主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与丧葬补助金。
个人账户余额是参保人历年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的累计总额,这部分资金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去世后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全额继承。
若参保人未领取养老金或领取时间较短,个人账户余额可能较高,继承金额随之增加。
丧葬补助金则因地区政策而异。部分省份将丧葬补助金与基础养老金挂钩需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不涉及抚恤金,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可能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时长领取抚恤金。
家属需在参保人去世后及时申报,并提交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经社保机构审核后,个人账户余额与丧葬补助金将一次性发放至继承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