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者并非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网络暴力行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实践中,网暴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其中最常见的是侮辱罪和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条款明确了侮辱、诽谤行为的刑事追责标准,网暴中的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等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捏造谣言、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属于诽谤行为,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构成犯罪。
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信息传播范围广泛,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实施网暴行为,针对特殊群体实施等情形。
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公诉,无需被害人自行提起自诉。
除了侮辱罪和诽谤罪,网暴行为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或者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网暴行为,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网暴行为都会直接构成犯罪。
情节较轻,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网暴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体现了法律对网暴行为的否定评价。如果实施网暴行为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组织人员实施,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等情形,还会被依法从重处罚。
网暴者并非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严重网暴行为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等罪名,需接受刑事处罚。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边界,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遭遇网暴要及时维权,实施网暴终将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