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大律师网 2026-07-28    人已阅读
导读: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未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该期间就计入刑期。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新罪,应当立即收监,对新罪判决后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法院决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守所和监狱依法应当收押,不得以罪犯患病为由拒绝接收。

一、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其本质并未改变刑罚的性质,只是变更了执行场所。罪犯虽然不在监狱内服刑,但依然处于刑罚执行状态,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因此,合法有效的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入执行刑期。

  法律明确规定了两种不计入刑期的情形:

  第一种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取暂予监外执行资格的,其在监外执行的整个期间均不计入执行刑期;

  第二种是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除此两种法定情形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均应正常折抵刑期。

  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实施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期的计算方式会发生变化。从前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监外执行期间不再继续计入前罪的执行刑期,而是应当自该日起计算前罪的剩余刑期。随后,司法机关会将新罪的判决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有关机关未及时将罪犯收监,导致罪犯漏管的,原则上应当自情形消失之日起计算剩余刑期。这意味着,即使是因为执行机关的疏忽导致未能及时收监,只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事由已经消除,超期的监外时间也不能继续折抵刑期。

  如果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社区矫正机构既未提请收监也未通知法院和检察院,而是继续对罪犯进行监管的,该超期监管期间能否折抵刑期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罪犯没有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存在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监外执行的情形,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事由仍然存在,则该期间可以折抵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犯新罪,属于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启动收监程序。侦查机关在对罪犯采取强制措施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罪犯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接到通知后,再通知罪犯原服刑的监狱或看守所。

  对新犯的罪行,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收集证据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这一程序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完全一致,不会因为罪犯处于监外执行状态而有所简化或特殊对待。

  法院对新罪作出判决后,需要将新罪的刑罚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原则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例如前罪剩余刑期为两年,新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则最终执行的刑期应当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幅度内确定。

  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仅犯了新罪,还存在脱逃行为,法律后果会更加严重。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同时脱逃行为本身还可能构成脱逃罪,需要另行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罪犯可能面临新罪、脱逃罪和前罪剩余刑期的多重并罚。

  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处理方式与犯新罪基本相同。同样应当收监执行,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然后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三、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看守所会拒收吗

  法院决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守所和监狱依法应当收押罪犯,不得拒绝接收。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不存在任何商量余地。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意味着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怀孕哺乳或生活不能自理等法定情形,或者虽然符合情形但存在社会危险性,应当正常执行监禁刑罚。

  看守所收押罪犯时确实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对于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原则上不予收押。但这一规定有一个重要的例外条款,即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这意味着即使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如果其不羁押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看守所仍然应当收押。

  实践中,看守所不能以罪犯患病为由简单拒收。对于患有疾病的罪犯,看守所应当依法收监,并根据罪犯的病情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如果看守所的医疗条件确实有限,无法对罪犯进行有效治疗,可以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由监狱负责后续的监管和医疗工作。

  如果看守所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押法院决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属于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看守所的收押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拒收情形的,检察院应当通知看守所予以纠正,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如果罪犯确实病情严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正确的做法是由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而不是由看守所自行拒收。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拒收,会导致刑罚交付执行陷入僵局,损害司法权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