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是该罪最基本的量刑幅度。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骗取税款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两年内实施虚假申报三次以上且骗税三十万元以上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骗取税款五百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五年内因骗税受过刑事处罚再次骗税三百万元以上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规定处罚。实施骗税行为没有实际取得退税款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超过所缴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骗税犯罪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及《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数额标准
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新司法解释,骗取退税款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构成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主观上须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骗取退税目的;客观上须实施假报出口或虚构退税资格、虚增出口要素等欺骗行为。
3、量刑档次
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4、特别规定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又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税罪定罪;超过已缴部分按本罪处罚。未实际取得退税款的,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