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诉讼离婚对方不愿意来可以离吗?律师:离婚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导读:诉讼离婚一般是婚姻关系破裂后,要求法院对离婚纠纷作出判决的行为。那么,诉讼离婚对方不愿意来可以离吗?离婚的法律原因是什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所以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诉讼离婚相关法律,希望能解决你相应的问题。
一、诉讼离婚对方不愿意来可以离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不同意,诉讼离婚能否离婚,通常是因为一方不同意。因此,诉讼离婚能否判决,婚姻关系涉及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只有双方出庭后才能离婚。
二、离婚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三、法院判决不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判决不准离婚的根本依据。经审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原因。
(2)起诉离婚的理由不充分,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离婚最常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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