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离婚赡养费怎么算?律师:不按离婚协议支付赡养费的赔偿是多少?
导读: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一旦有了孩子,如果离婚,就要尽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不离婚赡养费怎么算?不按离婚协议支付赡养费的赔偿是多少?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律师小编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让我们来看看。
一、不离婚赡养费怎么算?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维护费数额。3.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二、不按离婚协议支付赡养费的赔偿是多少?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应当负担一方抚养的子女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赡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是指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这种情况可以向一审法院举报,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实施条例》第1065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为内容的民事制裁决定,可以由原审法院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措施:一是提取、扣押被申请人的储蓄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果请求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产交由有关单位拍卖或者收购。强制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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