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多次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导读: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要看情况。多次抢劫实际上意味着三次以上。抢劫和故意杀人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区别在于客体要件不同,犯罪目的不同。那么多次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接下来肇庆抢劫罪律师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多次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至于“多次”的认定,应当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发生、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并客观分析确定。行为人基于一个故意实施犯罪的,如同时抢劫在同一地点在场的数人;或者基于同一行为人的故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的犯罪,如在同一地点连续抢劫经过该地点的多人;或者在一次犯罪中连续抢劫几户居民的,一般应当认定为犯罪。
二、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可以概括为:
1.以行为人的抢劫行为是否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依据,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既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未遂。
2.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特征,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财物是否被查封,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即构成既遂。
3.对于这一条,抢劫罪分为两节,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应根据两种情况来确定,即第一节是一般抢劫,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应是财物是否被查封;第二款是加重结果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既遂与未遂,应以是否满足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即是否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为标准。根据该条规定,抢劫罪有基本型和加重型两种形式。因此,当犯罪事实属于犯罪的基本构成时,应当单独考察犯罪未遂的标准。基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之一时,加重形态的所有要件均已满足,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夺财物,都应是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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