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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鸿吴峻对谈电影产业促进法

大律师网 2017-08-03    人已阅读
导读: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下文将简称为《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施行,《电影产业促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下文将简称为《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施行,《电影产业促进法》分为六章六十条,将电影创作、摄制,电影发行、放映,电影产业支持、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审查程序”、“偷漏瞒报票房”、“知识产权”、“电影评价体系”等四大块内容,尤为公众关注,也是业内聚焦的热点。在中国电影产业改革走向深化、电影创作持续发展之际,《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可谓是为电影产业的发展打了一针强心剂。

  那么,《电影产业促进法》呼应了哪些舆论关切?它的实施面临哪些难点和挑战?《今日影评》特邀清华大学教授尹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吴峻对谈《电影产业促进法》,为观众深度解析具体细节。

  偷漏瞒报票房将被处以最高5倍罚款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此前实行双许可证制,拍摄之前需要《摄制电影许可证》,要取得公映还需要《电影公映许可证》。而《电影产业促进法》有一个很大的突破,彻底取消《摄制电影许可证》,放开了电影拍摄的门槛。而强调《电影公映许可证》,则表示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为音像制品。此外,尹鸿在《今日影评》中透露,《电影产业促进法》专门提出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要对电影审查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细化,第一标准和程序要公开,第二在标准和程序出来以后广泛征求意见。吴峻也表示认可,他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审查规定比较可贵的是审查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以后可能会在程序上更加透明。

  此外,从《叶问3》的票房造假开始,影片“偷漏瞒报票房”的现象在近年来尤为关注。尹鸿在《今日影评》中表示,相对别的条款,《电影促进法》中最详细的就是关于市场管理的这一部分。《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电影产业促进法》很重要的一个目的是保障公平健康的市场。

  吴峻在《今日影评》中称,“偷漏瞒报票房”的直接结果是使得市场对公司真正的价值产生了虚假的判断,不利于电影市场中的公平竞争。比如《叶问3》由电影局直接出面,进行了行政处罚,吊销了发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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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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