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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日”群体思考:法律界推进相关立法

大律师网 2018-02-27    人已阅读
导读:原标题:南京一些组织和人士欲对“媚日青年”提起公益诉讼律师:个人诉讼难度不小对于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以及
  原标题:南京一些组织和人士欲对“媚日青年”提起公益诉讼

  律师:个人诉讼难度不小

  对于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以及遇难者遗属要对媚日青年提起诉讼的意愿,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倪瑞春律师表示非常理解,"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如果他们有这方面的需要,我会竭尽全力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此类媚日行为频频发生,前有上海四行仓库拍照事件,如今仅过了不到半年,类似行为又在南京重演。

  倪瑞春表示,抗战期间,日本侵略者对南京实施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这样的伤痛是所有中国人都不可能忘记的。媚日青年在南京这个特定地点,上演穿着仿制日军服装拍照的行为,更是对民族感情的严重伤害,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

  从情感上来说,短短 15 天的行政拘留处罚,确实难以抚平他们对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遇难者遗属、抗战老兵等造成的心灵上的伤害。

  不过,倪瑞春也从法律层面分析认为,如果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操作性不强。

  "毕竟没有物质损害,所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的可能性较大。"

  倪瑞春说,而且就精神损害层面来说,媚日青年的行为也没有特定指向性地伤害某个人或者群体,以个人提起诉讼,效果可能不会太好。

  南京民间抗馆: 愿牵头发起公益诉讼

  那有没有更好的渠道?对此,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以下简称"民间抗馆")馆长吴先斌表示,媚日青年的行为已深深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短短 15 天的拘留无法交代,他在考虑是否提起公益诉讼。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公益诉讼就是由适格的主体来提起诉讼,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一般为检察机关或者民间公益组织。

  吴先斌表示,他愿意由民间抗馆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提起诉讼,让两个媚日青年给南京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我希望通过我们的行动,让全社会来关注这件事,给媚日青年一个警示,也期待能推动相关立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倪瑞春也表示,如果提起公益诉讼,那么大屠杀幸存者、遇难者遗属、抗战老兵等各个受到伤害的群体也可以参与进来,用自己的亲身感受为诉讼提供证据。

  律师联盟: 公益诉讼"更顺理成章"

  得知吴先斌的想法后,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谈臻表示,由南京市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以下简称"维真大联盟")已着手研究,准备寻找相关适格主体对两媚日青年提起公益诉讼。

  "媚日青年事件发生后,我们律协和‘维真大联盟’便一直在关注事态进展。"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蔺瑸介绍。2 月 22 日,南京律协通过官方微信对该行径进行了强烈谴责。微信中还特别提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而身穿曾经侵略我国的日本军服拍照,尤其特意向他人展示,本质上也是一种损害祖国荣誉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规定"。

  蔺瑸告诉记者,这几天南京的律师们也从法律层面对此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目前尴尬的是,对于此类行为,我国在刑法上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公安机关也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谈臻认为,随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南京大屠杀对南京乃至中国造成的伤害,已经成为一种集体意志。而媚日青年的行为,其实是对这种集体意志的挑衅,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以公益诉讼的形式对媚日青年提起诉讼,可能更顺理成章一些。"谈臻说,维真大联盟愿意和民间抗馆一起持续关注此事,并为公益诉讼的启动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

  法律界:公益诉讼也是推动立法

  目前,维真大联盟的律师正和相关司法机关积极沟通,对如何启动这一公益诉讼进行研究。"因为此类公益诉讼没有先例,选择适格的提起诉讼主体、用怎样的诉讼请求、如何主张权利,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南京市人大代表、维真大联盟成员、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伟说。

  "正如吴馆长所说,我们发起公益诉讼,也是为了推动立法,让这种媚日行为入刑。"谈臻说,媚日青年的行为是对这座城市的挑战。"南京完全可以运用地方立法权,研究出台南京关于这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记者了解到,其实维真大联盟的律师们今年有一项重头工作就是《否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行为入刑》的课题研究。

  针对此事件,南京律协在官方微信中表示,将通过不懈的努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用法律手段来禁止和制裁这种令人不齿的行为,强烈呼吁对在抗战文物、景区、遗址、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穿日本军装拍照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用法律手段予以处罚。
(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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