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期

四川破“碰瓷诈骗案” 碰瓷诈骗案的法律问题探究

更新时间:2022-08-09  
导读:

近日,阆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成功打掉一个流窜全国的“碰瓷”诈骗、敲诈、抢劫犯罪集团,目前已抓获头目和骨干成员31人,破获四川、福建、广东、江西、重庆等省案件100余起,扣押作案轿车4台、赃款数万元,堪称“中国第一碰瓷诈骗案”。本期大律师网为大家带来碰瓷诈骗案的相关信息和法律问题分析,欢迎阅读本期大律师网热点专题。

相关关键词:

相关文章

相关图片

相关视频

相关案例:
2015年12月25日,四川大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蒋习才、杨昌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石波、陈俊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扣押在案的手机六部和自行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现金5000元,由大竹县公安局发还给被害人李某。

编者按:大律师网的小编提醒大家,“碰瓷”行为是一些人价值观扭曲,被不劳而获的心理支配行为,想借助一些诈骗手段达到一夜暴富的目的。四川破获的“碰瓷诈骗案”堪称中国第一碰瓷诈骗案,利用未成年的不成熟心理,伙同作案。不断触碰人们的道德底线,解决“碰瓷”问题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成为全体公民的任务。

往期专题

联系编辑部 欢迎投稿或合作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联系QQ:2851289666

电子邮件: 2851289666@qq.com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