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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弊判刑:山东首起高考犯罪诉讼案件

大律师网 2017-06-05    人已阅读
导读:2016年4月16日下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已近半小时,萧山市某学校考场外一名容貌清秀的女孩姗姗来迟
  2016年4月16日下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已近半小时,萧山市某学校考场外一名容貌清秀的女孩姗姗来迟,她就是小珍。

  在按规定核对准考证的过程中,监考老师发现小珍和准考证上的照片差别很大,学校考务处工作人员闻讯后,与考场监管民警一起到场对其进行询问。

  “女大十八变”,小珍坚称就是本人参加考试,民警和监考老师为慎重起见,答应让其先行考试再做进一步调查。

  事后,小珍迫于压力不再狡辩,承认了自己代替别人参加考试的事实,并进一步交代出背后的组织者周某。

  原来,周某曾是杭州某高校合同工,在该校自考部办公室工作,其分别于去年4月和2016年3月组织人员替考,从中非法获利数万元,小珍正是他找来的“枪手”之一。

  目前,周某因涉嫌考试作弊罪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的4名考生、两名家长、4名替考人员,被依法取保候审。

  这是自作弊入刑以来,杭州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个考试作弊案。

  时隔一个多月,被告人王某因组织考生舞弊,被监考人员发现报警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这是自刑九实施以来,山东省首起适用该罪名提起公诉的案件。

  宁夏、广东深圳……自刑九实施以来,全国多地纷纷爆出因组织参与考试舞弊入刑的案例,为此次高考一次又一次地敲响警钟。

(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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