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