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廉洁奉公是公职人员的基本准则,而受贿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损害公共利益,必然受到法律严惩。当受贿金额高达1000万时,大众往往好奇其对应的法律制裁。实际上,此类案件的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明确的法律条款判定。
近日,公墓管理处主任因受贿达100余万元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安庆市公墓管理处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石材采购、验收、结算及预付石材款、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那么此次法院的判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受贿罪的法律条款。
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