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放火案。被告人陈某连续五次在深夜于公园、厂区、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点燃干草堆、纸团,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下面小编为您系统解析此类行为的刑事责任与司法认定逻辑。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这里的“放火”是指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