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无论是否有特殊用途,只要属于他人所有,就具备财产属性,拾得人需承担保管、返还义务,而非自行处分。若拾得后未寻找失主、未移交有关部门,直接卖掉获利,可能构成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若鸽子价值较高,且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变卖,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占罪。
近日,山西一疾控中心有人“1岁工作、22岁退休”仍层层过审后“退休”,冒领养老金69万元。此次事件引起广泛的关注,对于这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或骗取套取的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本文将从几个角度出发,为大家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