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不能使用手机,手机属于非生活必需品,由拘留所统一登记并代为保管,解除拘留时才予返还。拘留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不需要被拘留人缴纳,拘留所经费和伙食费由政府财政保障。被拘留人确有通话需求的,可以向民警申请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通话费用由个人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75岁老人因身体机能衰退与社会角色转变,其拘留规定备受关注。治安拘留方面,70周岁以上老人违反治安管理虽会被裁决拘留,但依法不实际执行;刑事拘留领域,符合法定条件的75岁老人仍可被先行羁押,但后续处理中会综合考量其身体状况、犯罪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必要时可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