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并不等于结案,这是法律实务中最容易被误解的问题之一。撤诉是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判决前主动撤回起诉或被按撤诉处理的行为,而结案是法院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并终结全部司法程序的状态。未立案前的撤诉更谈不上结案,因为诉讼程序根本没有启动。
和解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方不履行时,当事人可通过催告、申请恢复执行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签订协议并不等同于案件彻底了结,只有义务全面履行完毕才算真正结案。违约方不仅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甚至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