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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施检疫处理 20余吨进口水果被销毁

大律师网 2016-03-16    100人已阅读
导读:因多项进境要求不合格,3月15日上午,天津检验检疫人员对一批从西班牙进口的共2000多箱、20余吨、货值约为1.
  因多项进境要求不合格,3月15日上午,天津检验检疫人员对一批从西班牙进口的共2000多箱、20余吨、货值约为1.4万欧元的水果实施了监管销毁。

  这批进口西班牙水果为鲜柠檬和鲜橙,是天津口岸首次进境的西班牙水果。检验检疫人员在对这批货物进行单证审核时,发现其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产地等细节不符合《西班牙输华柑橘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的相关要求。现场检验检疫时,发现该批水果未实施检疫处理、来自未经注册的西班牙包装厂和果园等问题,也不符合《议定书》要求。在现场掏箱查验过程中,又发现这批水果的输出国未按要求对货物实施冷处理等问题。检验检疫人员遂判定这批水果不合格,并依法作出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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