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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聚餐吃到蟑螂 三女士要求赔偿6000元

大律师网 2016-06-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6月24日晚,家住井口的乐女士约好友在沙坪坝某餐馆吃晚饭,吃到一半发现菜里有一只蟑螂,顿时感到恶心再无食

  6月24日晚,家住井口的乐女士约好友在沙坪坝某餐馆吃晚饭,吃到一半发现菜里有一只蟑螂,顿时感到恶心再无食欲,要求老板每人赔偿2000元,共计6000元。

 

  双方因为赔偿无法达成协议,于是报警求助。接警后,沙坪坝110民警迅速赶到事发餐馆,见到了用餐的三人和老板学某。

 

  乐女士感到很委屈,小孩还处在哺乳期,怕小孩会因此沾染疾病。另一个好友也在备孕中,怕影响胎儿正常发育。老板学某也向乐女士三人赔礼道歉,但是无法接受6000元的赔偿要求。

 

  由于双方对赔偿差距太大,民警建议三人先去附近正规医院进行肠胃和消化系统方面的检查,等检查结果出来后,再到卫生部门和食药监部门进行处理。双方表示任可。

 

(编辑:sur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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