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驾校解除承包合同后,一女子仍谎称是驾校招生负责人,在微信群内公开招收驾训“学员”,并以办理驾照等形式骗取学员“包过”费用。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对王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今年10月,莲湖警方陆续接到多位市民报案,称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某驾校负责人的王某,宣称能办理驾照包过,只要上几次课就能保证拿到驾照。在缴纳了4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费用后,却迟迟等不到安排上课,最后王某也人间蒸发了。今年11月,警方经过调查,确定了嫌疑人王某曾承包西安一驾校的培训业务,由于乱收费被学员投诉,2014年2月,驾校和王某解除了承包合同。但她依然打着该驾校和另一个驾校的名义,对外公开招收学员,虚假承诺可以包过。通过微信群发布信息,信以为真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交了现金,有的人通过微信转账,王某骗取的费用达到16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参加驾驶员培训考试,一定要到正规的驾校报考,认真核实驾校资质,切莫轻易相信微信中的一些朋友推荐的人,不要轻信能够不培训包过的承诺。
相关法律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