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节县法院姚法官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拘留措施,吴某妻子唐某将不满周岁的婴儿丢弃在法院,企图以此逼迫法院将吴某释放。执行法官妥善安置婴儿,并耐心对唐某做思想工作,案件最终得到顺利执结。
事发当日下午,唐某将自己11个月大的婴儿丢弃在奉节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后扬长而去,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给唐某及家人打电话联系,对方均拒接电话。为了让婴儿得到妥善安置,执行干警立即向领导进行汇报,经商议后决定将婴儿送往奉节县儿童福利院,委托专门的保育员进行照顾。
当天晚上,唐某及家属以婴儿肠胃不适、饮食过敏为由,强行在法院门口聚集,要求将婴儿接回照顾。由于唐某处于醉酒状态且情绪激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劲松对其家属进行了耐心的思想疏导,让他们带着唐某先回家休息,待次日酒醒后,再将婴儿接回。当得知婴儿确实肠胃虚弱、饮食过敏后,陈劲松局长立即带领执行法官将婴儿奶粉和奶瓶送到县儿童福利院保育员手中,此时已是夜里11点多。
次日,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到法院认错。鉴于唐某认错悔错态度好,执行法官对其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罚款700元。一大早,执行法官就带着唐某一道将女儿从福利院中接了回来。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对执行法官妥善照顾自己的女儿表示感谢。在执行法官的感召下,被执行人吴某也表示愿意偿还债务,并同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对吴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L-Lemon)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