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上海一公司涉P2P网贷非法吸储 41人获刑

大律师网 2017-03-22    100人已阅读
导读:百银案中让被害人最恨的不是卷款逃跑的公司负责人缪某、赖某,而是当初对被害人拍胸脯拿合同“正正经经”把他们拉入坑的几名经理和业务员。

关注《微办案法律咨询》微信公众号,实时法咨询互动,推送律师回复

  据悉,今天上午,杨浦区检察院发布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杨浦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若干意见》,并介绍了该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披露了大家关注的本市首起涉P2P网贷非法吸收存款案百银公司案件的相关细节。

  投资经理害人害己

  据介绍,2010年5月,杨浦区检察院成立金融检察科。2012年1月-2017年1月,共受理知识产权、金融审查逮捕案件221件332人,批准逮捕179件25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92件1004人,起诉478件685人。值得一提的是,至今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件51件199人,涉案金额数十亿元。

  百银案中让被害人最恨的不是卷款逃跑的公司负责人缪某、赖某,而是当初对被害人拍胸脯拿合同“正正经经”把他们拉入坑的几名经理和业务员。而他们到案后也大呼冤枉,有些甚至还带着亲友一起跳了火坑。

  在为百银集团拉客户的众多经理中,董某便是其中一员。2014年,董某先后在多家金融服务公司做销售。2014年7月,经朋友介绍,董某加入百银。其主要工作就是管理罗某的团队。作为销售经理的罗某底下有3名团队经理,11名业务员。除了3万元的底薪,团队业务的提成董某也能收入囊中。团队业绩每月达到700万元,则可以按照0.15%提成,达到3000万则可以按0.3%提成。而凭借以往工作的客户资源,董某自己拉到的业绩就达408万元,共7人投资。

  董某表示,自己也曾看到过百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明确标有“金融业务除外”字样,表明百银公司并不具有金融业务营业资质。然而她想当然地认为P2P行业公司大多是没有资质而为,公司只是金融业务的平台,没有专门资质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带着亲友同跳火坑

  “我们拉来的客户越多,奖金和提成就越高。”百银公司新天营业部的经理潘某到案后说道。2013年9月,经朋友介绍,潘某跳槽到百银集团。据潘某说,自己拉的人,有印象的一共6人,共计256万。此外,8%至15%的高额回报让潘某自己也心动不已,便让丈夫投资了124万,坐收利息。和潘某一样在亲友身边拉单的还有陈某。陈某在成为百银的业务员后,为了提高业务能力,说服自己的公公投资5万,自己的女儿投资了2万。然而,在本金还未收回之际,这些钱已“杳无音信”。

  严打防范非法集资

  据调查,包括董某在内,公司共有1名内务经理、1名城市经理、7名团队经理和30余名涉案数额较大的业务员,涉及金额近7亿元。截至今年2月,杨浦区检察院已分四批次起诉,已有41人获法院判决,最终刑罚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30万元不等。其余涉案事实及人员仍在审查中,其中“热贷网”线上平台相关负责人已进入审查逮捕程序,公司控制人之一缪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已移送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
(编辑:Sherwin)
阅读全文

关注《微办案法律咨询》微信公众号,实时法律咨询,推送律师回复。

本文内容已加载完,预计阅读时间过长

若问题相似且紧急,试试在线直接问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