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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炫酷”在微信朋友圈晒持枪照 结果后悔不已

大律师网 2017-04-19    100人已阅读
导读:石阡县一男子为“涨粉”,在朋友圈发了3张照片,结果粉没涨起来,却把自己“晒”进了公安局。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一男子为“涨粉”,在朋友圈发了3张持枪照片把自己“晒”进了公安局。


  4月11日,石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例行网络安全巡查时,发现一网民在微信朋友圈里晒出持枪照片。一名中等身材的短发男青年站在大山上,端着一支带有瞄准镜的气枪,摆出射击姿势。


  当日中午,网警赶到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查获气枪1支、铅弹6发。据王某交代,为了“涨粉”和提升点赞率,他拿出收藏的枪支并拍下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炫酷”。


  经鉴定,网警在王某家中查获的气枪达到枪支标准。“人家炫富我炫枪,却把自己炫进了公安局。”王某后悔不已。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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