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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曝校园情侣亲密照片 是否侵犯了学生隐私权?

大律师网 2017-05-18    100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在校园内摆设了一个“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及在校园公共场合拥抱、亲吻等行为进行曝光,此事在该校及网络引发热议,有网友调侃“一入山外误终生,从此女友变路人。”

  近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在校园内摆设了一个“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及在校园公共场合拥抱、亲吻等行为进行曝光。


  此事在该校及网络引发热议,有网友调侃“一入山外误终生,从此女友变路人。”


  据该校学生小宋介绍,他是5月14日在校园的食堂北门看到这个曝光台的,这几天一直有路过的学生围着展板议论,对于学校曝光的饲养宠物、吸烟、酗酒等行为,学生们多数表示支持,但对于将校园内情侣秀恩爱行为定义为不文明举止并公开曝光,有些不妥。


  展板上介绍,根据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三条,在校园公共场合存在搂抱、亲吻、勾肩搭背等不文明现象、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展板随后被学生发布到网络上,引发网友热议:


  @东方升起的日出:不能在公共场合拥抱亲吻,还谈什么恋爱!


  @此ZHU很含蓄:学团工作处印在了右下角:还是有担当的,敢于承认这种偷拍的事情!秀恩爱不文明,秀偷拍很文明。


  @蓝瘦:都大学生了,抱一下怎么了?只要不犯法不做无道德的事,学校无权干涉。高中老师不是说到了大学你咋恋爱人家也不会管吗?


  山东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也发布微博:不敢谈恋爱了!


  5月17日,直播日照记者走访了部分大学生,对于学校的这一做法支持者也不在少数。


  大二学生晓霖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是学习的地方,有些学生不知道自律,学校采取一些规章制度用以惩罚是应该的。


  大一学生小秦则认为,对于这种公开场所虐“狗”行为,制止一下还是应该的,直接拍照曝光出来也不合适。


  高校曝校园情侣亲密照片  是否侵犯了学生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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