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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路边停车5分钟被索3200元:不交钱下午还会涨价!

大律师网 2017-06-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 尹某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写有尹某姓名、“停车管理费”以及“鲁B”字样收据的照片,称他在收取了辛某的3200元后,马上将这些钱交给了居委会。
  货车司机辛某,开着一辆鲁B牌照的货车经常往返于济南与青岛之间。6月1日上午9点左右,辛某将车停在了济南市天桥区小鲁庄路旁。

  辛某称他把车停在路边的车位上,接了个电话的功夫,一名尹姓自称是物业的工作人员收取了他3200元钱。在采访中,这名姓尹的工作人员先是说这3200元是医药费,后又称是收了辛某一年的停车费。

  “他找了两辆车,一前一后堵住了我的车。不交钱就不让我走。”辛某说,他最终交了3200元,其中200元是堵他车的两辆轿车的“辛苦费”。尹某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写有尹某姓名、“停车管理费”以及“鲁B”字样收据的照片,称他在收取了辛某的3200元后,马上将这些钱交给了居委会,“我们一个车位一年的租金是3600元,少收了他600元。”但是尹某拒绝向记者出示收据原件,也拒绝记者将收据照片留存。

  记者向辛某的老板求证此事,他表示并不知道有停车管理费这一说,“我们是外地的车辆,来小鲁庄这租一年的车位干什么?我们也从来没有在什么收据上签过字。”老板告诉记者,对方收到钱后马上离开了,未曾提过开具相关收据的事。对此尹某表示,辛某未曾索要。

  据了解,民警分别找双方进行了谈话,尹某最终答应要3000元。回到货车上后,辛某与老板商量后决定妥协,“民警走后对方说要是不交钱,下午还会涨价。”

  “对方让交现金,但我们没带那么多,最后决定微信转账。”辛某说,在扫描收款二维码之前,尹某又“变了卦”,“他说前后堵着的两辆车在这耗了很久,一辆车给100块钱。”于是,3000元又成了3200元。对辛某的这一说法尹某没有否认,“车是村民的,他们在这耗了一上午,理应要点钱。”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东站告诉记者,停车费应该按照物价局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来收取。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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