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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男童骑车摔肝破裂 我国法律:未满12周岁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大律师网 2017-06-26    100人已阅读
导读:  据悉,6月24日上午11点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内,徐女士看着病床上口中插着管子的儿子,眉头紧皱、满眼担忧。前一天,8岁的小文(化名)骑共享单车时不慎摔伤,造成肝脏破裂。虽已连夜完成肝
  据悉,6月24日上午11点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内,徐女士看着病床上口中插着管子的儿子,眉头紧皱、满眼担忧。前一天,8岁的小文(化名)骑共享单车时不慎摔伤,造成肝脏破裂。虽已连夜完成肝脏切除手术,但小文目前仍未度过危险期。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为杜绝此类事故,各大共享单车平台也相继采取实名认证,12周岁以下用户无法注册开锁。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像小文这样的孩子骑共享单车上街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相关事故亦频频发生。

  “娃儿骑车摔伤啦!”23日下午6点过,还在上班的徐女士接到母亲的电话,得知儿子骑共享单车时摔伤了。挂断电话,徐女士和丈夫立即赶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当晚8点过,两人在急诊室看到了儿子,“没有外伤,神志清醒,只是面色苍白,没有精神。”

  徐女士告诉记者,小文今年8岁,平时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合江镇,由爷爷奶奶照顾。事发时,老人并不在小文身边。

  “车子已经被人打开了。”由于没有大人在场,徐女士至今也不清楚儿子是怎么摔的。她唯一确定的是,小文并无手机,无法注册开锁,“车锁原本就是开着的”。

  华西医院急诊科医生说,小文送进医院时出现贫血症状,后诊断为肝脏破裂引发的大出血。当晚,医院为小文进行了肝脏切除手术,“大概切掉了三分之一”。目前,小文仍未脱离危险期。

  即便共享单车平台已进行身份审核,但依然无法杜绝儿童使用单车。遇到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到底谁该负责?

  “小孩的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闫耀起解释,根据《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因此,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若出现小孩摔伤的情况,监护人肯定是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对孩子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而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的责任认定,闫耀起认为要分两种情况看待:其一,如果运营商对注册用户进行了身份审核,且单车不存在质量问题,则运营商不应当对小孩的摔伤承担责任,但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对小孩给予补偿。其二,若运营商未进行身份审核,或单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设计缺陷、质量瑕疵、他人使用后损坏未及时修复等,运营商应当对小孩的摔伤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单车涂喷儿童禁用标识

  针对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频频受伤的情况,一步单车工作人员希望家长尽到监护职责,并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中加大宣传,告诫12周岁以下儿童不要使用单车。而闫耀起则认为,共享单车运营商应逐步完善单车使用时的密码验证技术,避免儿童通过非正常途径开锁使用。此外,他建议运营商应在单车上喷涂明显的“12周岁以下儿童禁用”的标识,充分尽到提醒义务。
(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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