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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百万公民信息:姓名电话和家庭住址等信息 每条价格约1.6元

大律师网 2017-06-26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为方便公司业务员拉客户,随州一家公司在网上花费5000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万多条。昨日,随州警方对外通报了案件的相关情况。
  为方便公司业务员拉客户,随州一家公司在网上花费5000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万多条。昨日,随州警方对外通报了案件的相关情况。

  今年5月,随州曾都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随州一家金融公司在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于是暗中展开调查,于6月2日将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5年在随州香港街注册了一家金融公司,从事“新三板”的相关业务,但是一直没有成效。去年底,有人打电话问他有没有兴趣做外汇业务,称利润非常大。

  经过了解后,王某某的公司开始转行做外汇业务,主要通过发展客户资源,向客户推荐多个理财平台,指导客户购买股票、炒贵金属、炒外汇等产品从中提成获利。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为了开发大量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王某某让其公司高管黄某某在网上分3次购买了3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花费5000元,包括姓名、电话和家庭住址等信息,价格约每条1.6元。

  该公司业务员沈某某在没有相关执业资质的情况下,冒充鼎晟财富牛牛老师、宏达认证分析师。由业务员李某某向客户虚假宣传沈某某是搞外汇的分析师,以增进客户信任度。

  随后沈某某、李某某向客户先后推荐青岛九州平台、联准国际外汇平台炒贵金属、外汇、购买股票,并承诺由专业,分析师沈某某指导操作,赚钱按比例提成,亏损了由公司分析师继续推荐直至盈利,不承担任何风险。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发展客户百余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另查明:该案另一犯罪嫌疑人付某某2016年经王某某同意租用他的公司部分场地,准备成立类似公司,发展业务。今年3月,付某某通过网络分两次向他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几万余条,共获利48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黄某某、付某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李某某因涉嫌网络诈骗被刑事拘留。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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