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吸毒致幻砍伤家人事后痛哭 吸毒致幻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大律师网 2017-06-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今年1月25日下午1点,金某在通州区西集镇某村,因吸毒后产生幻觉,持菜刀砍向父母和前妻,导致三人面部和手部受伤,经鉴定均为轻伤一级。

  今年1月25日下午1点,金某在通州区西集镇某村,因吸毒后产生幻觉,持菜刀砍向父母和前妻,导致三人面部和手部受伤,经鉴定均为轻伤一级。


  当天,金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据了解,案发前5天,金某曾和朋友一起吸食过冰毒。


  案发当天,他在家中先将前妻砍倒在地,又跑去父母家将父母砍伤。


  庭审时,金某对其行为悔恨不已。“我当时没把他们当成妻子和父母,就觉得他们都是坏人,要害我儿子。”事发前,金某的家人发现他总是自言自语,看起来精神不正常,但家人没有重视,没有带他去看病。


  金某也称,“其脑子一直很乱,总听见妻子和孩子喊,让我救他们。”


  法院认为,金某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吸毒的危害性,仍然放纵自己吸毒,放任吸毒致幻后危害社会后果的发生,持刀伤害他人身体,致三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金某如实供述、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金某表示服判。


  宣判后,在法官的安排下,金某见到了母亲、前妻和8岁的儿子,金某的父亲因患病行动不便未能前来。金某的母亲和前妻身上的伤痕仍然清晰可见,前妻的手至今不能握拳,干不了活。


  金某的母亲抹着眼泪说,儿子原来挺孝顺,自从碰了毒品后还打过父母。“我们平时对他看管很严,儿子本来已有一年没有吸毒了,但那些毒友诱惑他,先是给毒品白抽不要钱,到后来才开始要钱,真是害死人!”


  金某与亲人抱头痛哭并连连鞠躬,发誓要戒毒。在被带出法庭前,他拉着儿子的手叮嘱他好好学习,承诺今后做个好父亲。据悉,金某刑满释放后,还将被强制戒毒。


  吸毒致幻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审理此案的赵程宇法官表示,吸食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合成类的毒品会让人产生明显的幻觉或是产生被害妄想,例如对方要伤害自己或亲人,或是将身边的人妖魔化。


  出现幻觉后,吸毒者往往疯狂使用暴力攻击对方,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且攻击的对象多是身边的亲人、朋友或邻居等,具有突发性和难以预测性,造成的后果较普通犯罪更为严重。


  赵法官表示,吸毒人员在吸毒致幻后的身心状态与精神病人极为相似,但是因为吸毒违法,也是自陷行为,故目前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吸毒致幻后实施犯罪的行为人通常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行为人吸毒致幻后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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