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深圳横岗上班的魏小鹏发现自己无法从柜员机取出银行卡内的余额。而在到银行办理了新卡后,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卡内的近10万存款根本取不出。更令人惊奇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其银行卡已被陕西富平县人民法院冻结了,不单账号内的存款无法支取,还倒欠了16万多!
在发现自己银行卡不能取钱后,魏小鹏来到了离公司几公里外的该银行营业点进行咨询,并告知自己卡内有近十万,但是如今只显示余额不足无法支取,“服务员也表示有可能是银行卡坏了的问题,建议换卡。”
由于工厂忙着要搬迁,魏小鹏表示一直都没能抽出空去办理换卡业务,平日里的开销只能从老婆的工资里拿。之前两人约定好老婆每个月不到3000元工资作为生活开销以及给在老家上学的两个孩子和老人家的生活费,而他3000多的工资负责存起来待哪天回老家盖房子和给孩子长大娶媳妇用。
律师:
若银行有失误 储户可起诉要求赔偿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的毛鹏律师认为,该事件中除了魏小鹏没有责任外,包括公安机关、法院和银行,可能都存在责任。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公民的身份证号码的设定,实际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规律,是综合考虑了不同的省市、不同出生年月以及不同性别等各种因素后形成的有特殊含义的数字,公安机关在帮助公民制作身份证时,为何会出现重号的情形,本身就表明公安机关在制作身份证过程中存在疏忽或失职。
对于银行而言,虽然根据法律规定,有义务根据法院的查封指令协助办理查封冻结手续,但正常情况下法院下发的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应该既有拟查封人的姓名又有拟查封人的账户信息,如果银行工作责任心稍微强一点,应该就可以提前发现错误并及时与法院沟通,纠正错误。
此外,市民应注意身份证换证后要注意前后的号码是否有变化,如果号码有变,务必对自己在银行等机构的资料信息进行新的身份信息更新,否则,很有可能会出现类似于魏小鹏的遭遇。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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