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昨天(
7月4日),广州地铁铁1号线杨箕站有2名男子扭打在一起,其中1名男子手持裁纸刀。到站后1位地铁女工作人员与在场人员一起将刀夺下。目前两名男子已移交警方。
公共场合打架斗殴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更严重的情况下,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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