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冯志明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去年10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目前冯志明已经入狱服刑。
此外,记者还从内蒙公安机关和呼和浩特市市委获悉,“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已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呼格冤案回顾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时正在值班的呼格吉勒图听到女厕呼救与同事前往查看。发现一女子赤裸下体死亡,随即报案。
当晚,呼格和同事闫峰被带往警局审讯,呼格吉勒图承认杀人。5月23日,内蒙古中院开庭,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即呼格被认定为凶手这这起奸杀案。2006年,内蒙古政法委组对该案进行复核,认定为冤案。
2014年11月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呼格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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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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