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奇葩男子为不上班刀插自己上演“抢劫案” 谎报案情被拘5日罚款200元

大律师网 2017-07-07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一男子认为受伤了就可以休息不用去上班,便不惜自残,自编自导了一场“抢劫案”。7月4日,南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识破了该男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并对他作出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一男子认为受伤了就可以休息不用去上班,便不惜自残,自编自导了一场“抢劫案”。7月4日,南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识破了该男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并对他作出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4日16时许,“受害人”马某报案称,他在贵阳市南明区建材巷被人持刀抢劫,并被人用刀杀伤。接到报案后,沙南派出所民警迅速派员展开侦查。经调阅现场监控录像,民警又带“受害人”马某到现场,但他始终讲不清楚事发时间和地点,却一直坚称被抢劫了。

  根据马某描述,民警加大对周围路口的巡逻力度,但直至下半夜也未发现可疑人员。为尽快破获案件,民警调取附近几个路口的监控录像,经过一天的排查民警未发现可疑人员,这让整个案件顿时陷入了僵局。不过,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报警人马某描述的案发时间和案发经过存在许多疑点。

  办案民警再次详细询问马某发案经过及过程,并查看了大量视频资料,发现马某所描述的与视频资料完全不符合。面对办案民警的质疑和有力的视频证据,马某羞愧地承认这是他自编自导的“抢劫案”。

  马某交代,他因为工作压力太大,以为受伤了就可以休息不用去上班了,才自残谎报警情。

  据了解,马某的大腿已被缝了5针,并受到上述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群众,骚扰100、谎报警情危害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有法律问题请点击大律师网在线客服咨询)



(编辑:chanchan)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