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消息,南京。7月16日下午15时左右,南京市鼓楼区幕旭东路地一停车场看守亭内,发生一起命案,一停车场女收费员看守亭内遇害,被发现后报警。
经了解,死者姓杨,40多岁,暂住鼓楼区的黄方村一号大院。死者已被警方拖回法医中心,但现场还围观了大批市民。
警方介入后,经调查确是陈某所为。杀人者陈某,50岁左右,和杨某是夫妻关系,因最近闹离婚,私下和解无希望,今天下午带刀再次来到妻子工作地点,因未谈好,将妻子杀害后,逃进了幕府山内。
目前,警方已把整个幕府山围住,正在搜山抓捕之中,同时,警方已发出悬赏通告。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杀妻应属于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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