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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旬老太欠款8亿位列“老赖”名单榜首 古稀之年如何欠下巨款?

大律师网 2017-08-29    100人已阅读
导读:福建泉州中院近日公布的一份“老赖”名单中,来自厦门思明区的71岁老太陈长芹以涉案标的金额8.1亿元位列榜首,引发关注。
  福建泉州中院近日公布的一份“老赖”名单中,来自厦门思明区的71岁老太陈长芹以涉案标的金额8.1亿元位列榜首,引发关注。

  已过古稀之年,陈长芹如何欠下如此巨款?8月28日,记者搜索中国执行信息网发现,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陈长芹先后六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分别为泉州中院、郑州中院、厦门中院、河南高院,执行情况均为全部未履行。

  曾以94个车位为公司借贷提供抵押

  陈长芹所涉借贷纠纷,均涉相关公司向银行的巨额借款。

  河南省高院2016年3月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显示,河南省宏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借款本金1.7亿余元及利息105万余元(截至2015年7月20日),陈长芹与另一公司曾提供其名下的房地产为广发银行农业路支行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陈长芹等还自愿为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另一份郑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显示,2014年6月30日,陈长芹与其他三人共同与原告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陈长芹与其他三人以其各自名下的共18套房屋为原告给予被告哈迪公司的最高本金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的授信及该授信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6年7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金融纠纷判决显示,厦门市启德中实实业有限公司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近4800万元本金及300多万元利息,根据抵押合同,陈长芹提供厦门湖里区泗水道595号地下一层共计94个车位进行抵押。上述案例中,法院均判决被告借款方限期偿还借款,陈长芹等抵押的财产原告银行可优先受偿,陈长芹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陈长芹所涉借贷纠纷不止于此。

  据《海峡都市报》8月24日报道报道,陈长芹在泉州涉两家银行的多起金融纠纷,其中已宣判的有十几起,涉案标的金额8亿多,还有多起未宣判案件,据悉,总涉案金额可能高达20亿元人民币。而陈长芹不知所终。

  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 定。

  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 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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