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刺男友后跳楼】据媒体报道,就在昨天(9月11日),四川省西昌37岁的刘某与32岁的男友蒋某发生感情纠纷,刘某持刀将蒋某颈部和背部刺伤26刀后,畏罪潜逃至一五楼房顶,跳楼自杀身亡,一起悲剧!
11日晚23时29分,西昌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17年9月11日11时56分,西昌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西昌市正义路一房顶有人欲跳楼自杀。接警后,西昌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消防、120急救等多方力量实施现场救援。经现场民警、心理咨询师及跳楼者家属多次劝说无果,20时05分,刘某某从五楼民房顶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死者刘某(女,汉族,37岁,会东县人,未婚)与男友蒋某(男,汉族,32岁,西昌市人,未婚)发生感情纠纷,两人在正义路一店内发生争执,期间,刘某持刀将蒋某颈部和背部刺伤(经送医检查,蒋某身中26刀)后畏罪潜逃至附近一民房顶层欲跳楼,经多方劝说无果,20时14分,刘某从五楼民房顶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伤者蒋某生命垂危,医院正在全力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大律师网律师说法
蓄意伤人和故意伤人,没有本质的区别,主要看造成的伤害后果。
蓄意伤人,如果经鉴定是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并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应损失;如果是轻伤,不仅要赔偿对方因伤害而受到的损失,还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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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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