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被强制治疗】被精神病院以治疗“性偏好障碍”为由强制医疗19天后起诉精神病院的的河南同性恋男子余虎(化名),近日拿到了胜诉判决。
6月26日,河南驻马店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驻马店精神病院对余虎强制治疗的行为侵犯了余虎的人身自由权,判决该精神病院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2015年10月8日,因与妻子婚后感情不和,38岁的河南男子余五在签署离婚协议当天,被妻子及亲属强行送入驻马店市精神病院。随后,院方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将余五收治,并对其进行治疗,前后共计19天。
余虎的入院记录显示,其妻在陈述余虎的病史时表示,3个月前,自己发现余虎整天心烦,坐立难安,情绪不稳定。有时情绪激动但不忍心伤害家人,于是伤害自己,有时夜里辗转难以入眠,无心工作,严重影响家庭生活。
驻马店精神病院门诊遂以“焦虑障碍”将余虎收入院,住院证显示,初步诊断待定,标注为非自愿住院。
最终,余五在警方协调下出院。
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当今绝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美国心理学协会发表的一篇科学文献表明:长期的实验记录证明,同性恋是无法被“矫正”的,性取向无法改变。
许多研究人员早已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同性恋有深厚的生物医学基础,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是由同性恋基因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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